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申报2008年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粤经贸技改〔2008〕395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财政局,各县(市、区)经贸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的指示精神,以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加强技术改造投资,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广东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2008年将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组织实施十项技术改造专题。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和原则
(一)申报范围。以精密装备制造业专题、电子信息产业升级与信息化专题、家用电器升级改造专题、精细化工升级改造专题、纺织服装升级改造专题、汽车及汽车关键零部件升级改造专题、中药现代化及化学药升级改造专题、加快东西两翼地区及山区产业发展专题、提高自主发展能力技术改造专题、传统产业工艺先进适应性改造专题等为重点,符合《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鼓励类项目,对全省产业优化升级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东西两翼地区及山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以奖代补”及公共平台技术改造项目。其中,装备制造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将作为今年省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的支持重点。
(二)申报原则。
1.坚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原则。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神,改变传统的产业发展模式,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在关键技术上、重化工业在适当规模上、传统产业在品牌上取得新突破,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协调发展新格局。继续推进“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基地”,从产业政策和财政资金上,有重点、分步骤地支持实施重点项目,增强区域支柱产业的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坚持工业化与信息化相结合原则。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以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同时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坚持走信息化和工业化相结合、相协调的工业发展道路,在更新的技术起点上实现高层次工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3.坚持科学化原则。继续采用招投标和公开评审的形式优选项目承担单位,规范项目申报、评审下达程序,坚持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财政资金项目安排的透明性、规范性和科学性。继续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已完工的优秀技术改造项目试行事后补贴,强化示范作用,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加大对技术改造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