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郧县营销服务部等5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鄂保监寿险[2008]68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对郧县等五家营销服务部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新保鄂发[2008]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郧县营销服务部等5家营销服务部(具体内容见附表)。
二、上述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单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三、你分公司要加强对上述营销服务部所辖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及管理,不得与没有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个人代理人签订保险代理合同。
四、上述营销服务部应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业务。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营销服务部审核一览表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营销服务部审核一览表
审批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序号 | 营销服务部名称 | 地 址 | 保险服务区域 |
1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郧县营销服务部 | 郧县城关镇解放路40号 | 郧县行政辖区 |
2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竹溪营销服务部 | 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 | 竹溪县行政辖区 |
3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建始营销服务部 | 建始县邺州镇广润社区 | 建始县行政辖区 |
4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宣恩营销服务部 | 宣恩县珠山镇沿河北路 | 宣恩县行政辖区 |
5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咸丰营销服务部 | 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2路 | 咸丰县行政辖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