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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的通知
(粤经贸市场〔2008〕18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协作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省流通龙头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商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经济协作与市场开拓的重要作用。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是贯彻党十七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省委十届二次会议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我省产业优化升级,开拓广货市场,促进招商引资,实现我省与兄弟省区市互利共赢,进一步提升区域经贸合作水平,推动内源性经济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借助经贸洽谈活动,通过展示、推介投资环境和项目对接,为我省企业搭建了合作发展的平台。各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协作办)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各项经贸活动的筹备工作。

  二、统筹协调,合理安排,促进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的发展。推动经济协作与市场开拓的发展,要坚持与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相结合,坚持与推动双向产业转移相结合,坚持与“千百亿名牌培育”工程相结合,坚持与建设我省现代流通业相结合。各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协作办)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地区、本单位的比较优势,共同拓展区域市场,深化经贸合作,强化“走出去”和“引进来”并举,着力做好引进互补型产业,实现产业对接和产业转移,推动经贸合作。

  三、认真做好重要经贸洽谈会的参展参会工作。各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协作办)、各单位要根据省的计划安排,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协作与市场开拓工作计划,全省上下要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省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各项经贸活动的参展参会工作,尤其是重点确保第五届“中博会”、第五届“泛珠洽谈会”、第五届“山洽会”的参展参会工作,同时要认真抓好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汇总申报工作。

  经济协作与市场开拓的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协调面广、时效性强。各地区、各单位要周密部署,及早开展组织发动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成功。

  二OO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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