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从产业和区域的层面,着力建设一批产业共性技术中心。会同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海关广东分署等部门,对2004年出台的《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研究出台《关于推进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促进我省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发展。今年,将组织我省企业申报第15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推荐2008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完成第9批、开展第10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组织承担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并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同时,开展现代流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研究与试点。
(四)抓关键领域重点突破
加大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原始创新的力度,推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汽车等主导产业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加快利用高新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现有产业的步伐。继续组织和开展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招标,瞄准战略产业和高增长产业的发展,通过广泛征集和科学论证,将具有行业带动性和共性意义的关键技术列入2008年招标专题,集中力量发展若干重大产业前沿技术、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
(五)抓重点技术产业化
以提高产品附加值为重点,提升行业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市场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以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提高企业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智能化和管理信息化水平;以抓好传统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为重点,促进技术创新成果扩散。实施一批重点技术创新工程,组织好2008年的重点技术创新、山区及东西两翼等专项,促进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
三、工作要求
各地经贸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本地区产业技术发展的最新情况。分析形势,理清思路,找准本地区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环节和突破点,制定相应实施意见;要紧紧围绕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切实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推进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要积极协同发展改革、科技、信息产业、质监、知识产权等部门,集中资源进行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和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有条件的地市要积极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认定评价工作,增强我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