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发布日期:2010年2月21日,实施日期:2010年2月21日)宣布失效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关于推动全民创业推荐中小企业申请银团贷款意见的通知
(合政办[2006]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体改办《关于推动全民创业,推荐中小企业申请银团贷款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推动全民创业推荐中小企业申请银团贷款的意见
(市体改办(上市办))
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推进工业立市战略,以“政府推介、银团贷款、规避风险、重点扶持”的办法,选择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在信贷资金上予以重点支持。为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荐企业标准
重点推介的中小企业(集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上年末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实现利税在300万元以上;
(二)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立项或开工在建,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形成生产能力后能迅速扩大规模,形成行业领先优势;
(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依法纳税、重合同、守信用;
(四)符合金融机构贷款的基本条件。
对科技含量高、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附加值高、发展潜力大,但相对规模较小企业,或产品市场前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特别是进入合肥市上市后备资源库的企业,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政府推介和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银团贷款项目推介领导小组,负责银团贷款项目的筛选、预审、推介和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安徽银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市体改办(上市办)、经贸委、财政局、科技局、省银行业协会、各商业银行、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创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及有关专家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改办(上市办),承办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