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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浙江保险业“五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三季度。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要根据本规划制定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将制定的规划报浙江保监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浙江保监局机关、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浙江保监局将配合中国保监会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浙江保监局将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组织领导

  浙江保监局成立全省保险业“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对全行业“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与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承担普法日常工作。

  2、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与领导,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年度工作总结与汇报、督查等制度;加强普法工作办事机构建设,明确办事机构的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二)保障措施

  1.完善监督与激励机制。要实施年度考核与五年总结验收相结合的检查考核办法,同时加强自查与自评工作。各单位每年对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进行自查与自评,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及时给予表扬与奖励,工作不力的要给予批评和帮助。浙江保监局适时对全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教育对象法律素质状况进行总体评估与研究分析,提出指导性意见,“五五”普法规划任务完成后,对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进行表彰。

  2.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浙江保险局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落实到位。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当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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