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浙江保险业的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浙江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使浙江保险业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主要目标
通过全省保险业“五五”普法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增强,三个提高”的工作目标。即结合浙江保险业发展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保险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依法合规经营和诚信建设为重点,提高行业社会美誉度;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工作人员法治理念,健全保险监管法律制度体系,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广泛宣传保险法律法规,普及保单知识,提高投保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保险业“十一五”规划和国家“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广大投保人的需要出发,灵活多样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险法律知识。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浙江保险业的新形势新任务,牢牢把握建设“法治浙江”的根本要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丰富工作内容。
4.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浙江保监局机关、保险从业机构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地域特点,确定保险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 在“四五”普法学习
宪法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学习宣传
宪法这项基础性、根本性的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
宪法,努力提高保险监管工作人员和保险从业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的
宪法意识,进一步深入理解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