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推荐2009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闽经贸函中小[2009]937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
为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工信部决定组织推荐2009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根据国家工信部办公厅《
关于推荐2009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09]259号)要求,我省拟组织向国家推荐2009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每个设区市推荐1个,于2010年1月8日前,向我委中小企业处上报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并将《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fjsme@sm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