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南村煤矿等3家煤矿企业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的通知
(闽经贸许可〔2010〕2号)
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南村煤矿等3家煤矿企业:
我委于2009年12月25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根据《
煤炭法》、《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们办理以下证书变更登记事项:
一、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南村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203508020064)登记井口坐标变更为主井:X 2790652,Y 39514206,Z+306;风井:X 2790710,Y 39514169,Z+297。通风方式变更为中央分列式。煤层变更为15、16、20、21号。运输方式变更为矿车运输。有效期限延期至2022年2月1日。
二、大田县广平鲤一沟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203504250218)矿井名称变更为大田县大竹林煤矿广平鲤一沟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