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负责对全省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全省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
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
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
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工作。
(六)负责全省数字出版业的监管,包括对
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以及开办手机
报、手机书刊、手机文学等业务进行审核、审批
和监管。
(七)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负责全省非法出版物和违禁出版物的鉴定工作。
(八)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新闻记者违规违法行为;负责全省报刊社及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本省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监管,组织查处其违规违法活动。
(十)负责全省印刷复制业的监管。
(十一)负责全省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协助国家著作权管理机构处理有关涉外事宜。
(十二)组织开展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港澳台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进口的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三)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省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业、印刷复制业行业标准的监督管理。
(十四)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省新闻、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新闻出版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省级新闻出版、著作权行业社团的工作。
(十五)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发展改革处)。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安全保卫、计划生育、行政后勤、信息化建设和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全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全省新闻出版行业的统计工作;承办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港澳台及对外的交流与合作事务;拟订全省新闻出版发展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负责中小学教科书定价的审核工作;承办全省报刊、出版、印刷、发行单位改革方案的审核报批;联系省出版协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