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产品储运工具和设备开发,重点加强冷藏货运营运,淘汰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车辆。提高农产品包装水平,推进农产品包装标准化、实用化、系列化,确保农产品适应多环节、长距离的流通链条,防止农产品污染或腐烂变质。加强各种农用仓库建设,以城区为中心,以交通干线为枢纽,在交通区位优势比较明显的城镇及出省通道的重点乡镇,建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实施农产晶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合理布局各类农产品交易市场,在重点销售区和主产区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立市场信息采集、发布制度,提高市场交易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农超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主品牌,促进产销衔接。建设鲜活农产品从生产基地到超市的冷链、物流配送和快速检测系统,提高流通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五)推进农产品加工和物流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设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引导农产品加工和物流企业进行HACCP、 ISO等系列认证和国家标准A级物流企业评估。研究制定农产品物流标准,建设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现代物流标准化体系。引进和运用符合标准的运输、包装、装卸等机具设施,严格按标准组织实施生产、分级、包装、保鲜、贮藏和加工等物流作业,提高农产品物流技术、设备设施和物流作业的标准化水平。
(六)健全农产品加工和物流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组建农产品拍卖中心等中介机构,充分利用拍卖中心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优势掌控前端的供货流程,进行远程拍卖、网上同步交易等现代化电子交易平台。建立农产品物流人才培养体系,资助扶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农产品物流领域的研究和创新活动,尽快培养一批适应时代发展、精通农产品物流业务的高素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构建省、市、县和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 (农业产业化)信息网络体系,依托湖南省农业产业化信息网,建立统一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制度,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预测预报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从2010年起,省财政加大农业产业化、服务业发展等有关专项资金对农产品加工和物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贴息、以奖代投、投资参股等多种形式,扶持优势农产品加工业的新项目、专用原料基地、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和信息网络体系、物流公益(用)性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创新与推广。市县财政也要相应加大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