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及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湘政发[2010]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就加快全省农产品加工及物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的发展要求,立足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加大大宗和优势农产品加工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业,努力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7100亿元,实现年增长率 20%,农产品加工比重由目前的20%提高到30%;发展500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50家过10亿元、5家过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驰名商标和著名品牌。全省农产品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重点发展我省10大优势农产品物流业,培育10个年营业收入过10亿元、50个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企业,使我省农产品加工和物流业发展素质明显提升,竞争力显著增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发展重点
(一)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以粮食、油料、肉类、棉麻、果蔬、茶叶、水产品、乳制品、竹木加工为重点,建立一批产业关联度大、精深加工能力强、规模集约化水平高、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和加工园区。完善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积极组建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支撑的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科技创新,转化和推广一批成熟、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加工技术,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综合效益。加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二)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优势企业通过联营、合并、收购、租赁等方式,加快资源整合,促进规模扩张。充分利用中部崛起和沿海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和鼓励省外、境外投资者到我省开发农业资源,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大力培育和发展经济效益明显、上下游互联、专业分工明晰、产加销及服务性企业相对集中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鼓励龙头企业加快建设自建型农产品原料基地,直接参与加工专用原料生产并优先列入农业综合开发重点项目。支持行业协会和出口企业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及其他限制性措施,维护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培育壮大农产品物流主体。积极扩大农产品物流市场需求。鼓励规模大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剥离物流功能,发展现代物流业,逐步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第三方农产品物流企业或企业集团。积极推动龙头企业运用现代物流理念、模式和技术,推行物资采购、生产组织、产品销售以及再生物流回收一体化运作。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运输、仓储、货代、外贸、批发和零售企业的服务延伸和功能整合,积极采取服务外包,培育壮大第三方农产品物流企业,加快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变。大力发展农产品生产资料物流、销售物流、农产品废弃物物流等行业物流。引进国外先进物流企业和战略投资者,投资兴办或参股农产品物流企业,提高农产品物流企业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