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及重要设施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治超等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信息化建设、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和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9个内设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市交通战备办、纪检监察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综合性材料起草、重要会议活动组织、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机要、信访、文书档案、保密、值班、接待、交通运输目标责任制考核、提案办理、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及保卫等工作。
人事处
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公务员考核培训、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技术职称申报评聘、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政策法规处
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全市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审查、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及执法文书、执法装备监督管理工作。
综合规划处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有关政策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提出全市交通运输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资金安排建议和预算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枢纽和场站规划,农村道路技术规划,安全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财务处
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决算、政府采购、信贷、外资利用、收费公路管理、交通国有资产投融资监督管理;承担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局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协调配合外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