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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法院系统信息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

  2.每月、每季度针对本院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总结,定期向主管主任、院长等领导汇报。
  3.应当对信息化资产的损失、损坏、更换、维修等进行详细记录和管理,严格按照法院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化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规范制作系统运维方案
  1.针对本院实际情况,做好系统故障紧急处置预案。应当掌握与本院信息化系统有关的运营商、承建商、设备商、软件提供商等联系方式,以便发生问题时予以寻求技术支持。
  2.信息系统硬件设备状态监控方案。包括信息机房、审判法庭、会议室、办公室、派出法庭等场所部署的各类信息化设备,涉及主机系统、存储系统、网络系统、备份系统、安全系统、专线电话、光盘刻录、远程立案、数字法庭、审委会、机房环境等各类系统设备。
  3.审判信息管理等各类应用软件的运行状态的监控方案。包括数据库系统、数据库复制系统、庭审视频系统、庭审调度控制系统、安全管理平台、防病毒系统等各类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4.对系统、设备故障及时解决处置的方案。积极协调有关公司的技术人员,直至故障圆满解决,严重的故障和意外事件要及时向报主管领导报告。
  5.对服务器网络地址和主机管理的安全管理方案。应当针对本院和派出法庭内所有IP地址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严格按照IP地址的范围和使用要求做好IP地址的更改、增加等工作,并及时予以记录。
  6.对信息化设备、设施更新的方案。应当根据系统运行的年限、状况,及时制定更新的方案,如速录机、台式机、网络设备、客户端板卡等,不断进行系统调整和优化,确保各个系统的可用性和安全性,以切实保障审判业务在信息化平台上的正常开展。
  7.关键系统、关键设备的重点维护方案。超过5天以上的法定节假日必须关机,并做好详细记录。重要活动或者节假日期间要做好值班工作。
  (四)制定和严格执行信息机房管理与维护的工作制度
  1.每天应当对信息机房的专用空调进行状态检查,针对空调运转部件进行维护,如过滤网等进行定期清洗,保障空调的运行效率。
  2.每天应当对信息机房的UPS电源和电池进行维护,包括主机负载检查,主机运行状态,电池充放电维护。每三年应该对UPS电池进行更新。
  3.应当加强对信息机房空间管理。包括机柜布局、机柜内设备部署规划等,添加/去除设备、更改设备位置等要进行严格审查和记录,并做好及时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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