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善城乡环境。组织志愿者开展普及环保知识、清洁环境卫生等志愿服务,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净化美化等实践活动,创造清新、宜人的生活环境。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春节“扫尘”习俗,组织城乡群众广泛开展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整治,维护公共环境的整洁。号召中小学生、青年志愿者、社区居民参与城市公共设施和社区环境的卫生整治,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倡导节约理念,普及环保知识,着力改善乱扔垃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重点整治背街小巷、社区楼院、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部位,清除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现象。组织志愿者到主要交通路口、公交车站和拥堵路段,维护乘车秩序,倡导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下功夫解决乱闯红灯、乱停乱靠、乱翻路栏等现象。组织城乡志愿者义务参加治安巡查、禁赌禁毒和防范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开展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的普及宣传,帮助城乡人民群众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志愿者宣传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劝导不文明燃放行为。组织志愿者宣传诚信经营理念,引导涉及民生的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诚实守信经营,营造文明、健康、安全的节日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环境。
(四)弘扬传统文化。大力开展节日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有文艺专长的离退休人员和放假在家的大学生,指导城乡人民群众开展节日文化活动。组织文化能人、民间艺人,开展自乐班、秧歌队、社火队、小乐团等形式的社会志愿文化活动,吸引城乡人民群众参与。组织有书法、美术等艺术专长的社会志愿服务者,开展赠送春联、书画展览等活动,活跃节日文化生活。组织城乡社区开展节日文化互动交流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搞好组织协调。各县区文明办要把开展好元旦春节期间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活跃群众节日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使社会志愿服务更好地符合现代过节方式,符合人际交往习惯,符合人们精神文化需求。多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让群众在活动的参与中获得欢乐,享受到祥和,努力在志愿服务中体现人文关怀,在举国欢庆中倡导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