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规划编制人员培训工作。为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养和水平”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部门、行业和县(特区、区)规划队伍的培训。国家、省、市将分期分批对规划人员组织培训,同时,各部门、各县(特区、区)也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积极组织好规划人员的培训。
4.落实好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编制好全市“十二五”规划,是全市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安排落实必要的编制工作经费。规划编制工作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以保证规划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一)规划编制时间安排。
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应与国家和省同步,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年底到2010年初。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批转;组织开展对确定的17个重大调研课题的研究;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形成“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要求,与省“十二五”规划思路进行衔接,收集整理各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提出我市需要纳入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的内容和重大项目建议;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时,各县(特区、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提出重点专项规划和县(特区、区)总体规划《基本思路》,提出需要纳入市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的内容和重大项目,并报市发展改革委与市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进行衔接。
第二阶段:2010年初到2010年下半年。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化重大专题研究,研究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政策导向、战略重点等,形成规划纲要基本框架;组织各县(特区、区)、各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纳入规划纲要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举措等;围绕纲要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搞好衔接和论证;开展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阶段:2010年下半年到2011年初。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委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建议,起草形成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开展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十二五”规划咨询委员会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将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基本完成“十二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规划编制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