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自治区监狱总医院特殊犯监区电梯概算的批复
(桂发改投资〔2010〕85号)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调整自治区监狱总医院特殊病犯监区电梯概算的函》(桂狱函〔2009〕111号)收悉。我委于2007年3月30日以《关于自治区监狱总医院特殊病犯监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桂发改投资〔2007〕171号)批复自治区监狱总医院特殊病犯监区项目建筑面积12186.16平方米,概算总投资2565.93万元,其中包含医疗用电梯2台费用为46万元。现你局提出,原项目图纸设计的医用电梯目前市场询价约人民币40万元/台,2台计80万元;原项目初步设计缺少楼顶晒衣用提升货梯1台和伙房仓库提升货梯1台,目前市场询价约人民币15万元/台,2台计30万元;4台电梯价格共约人民币110万元,比初步设计概算额46万元增加64万元,要求调整概算。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自治区监狱总医院特殊病犯监区电梯概算调整是合理的,同意调整自治区监狱总医院特殊病犯监区电梯概算。
二、同意自治区监狱总医院特殊病犯监区项目电梯单项工程概算投资由46万元调整为110万元,主要内容包括医用电梯2台,概算投资80万元;楼顶晒衣用提升货梯1台和伙房仓库提升货梯1台,概算投资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