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穗府办[2010]2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一月五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简称市侨办),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侨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定侨务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负责荣誉市民推荐人选(属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下同) 的资格审核和荣誉市民的联络、服务工作,牵头承办市政府授予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仪式。
(三)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推动涉侨经济、引智引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四)负责联络华侨、华人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海外华文学校,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及海外华裔青少年夏令营工作。
(五)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指导协调华侨农场的改革与发展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社会职务安排的工作。
(六)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指导区、县级市的侨务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广州市海外交流协会的工作;指导广州市侨商会工作。
(七)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侨务部门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