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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东侨开发区范围内实施统一征地的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东侨开发区范围内实施统一征地的批复
(宁政文〔2007〕105号)
东侨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东侨开发区范围内实施统一征地的请示》(东侨委〔2007〕30号)收悉。为了统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维持征地秩序,推动东侨开发区工业用地规划的实施,经研究,同意东侨开发区23000亩工业用地内的征地工作由东侨开发区按法定标准统一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由东侨开发区统一规划,统一供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区域内私下征地,不得以农业综合开发名义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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