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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市(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0年度市(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及分值

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四、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15分)

1、未落实闭合式监管办法、企业分类动态监管办法,未执行督查检查写实报告制度,1例扣0.2分。

2、未组织2次以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少1次扣2分;未及时发现、取缔非法违法生产行为,1例扣1分。

3、未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并及时报送贯彻落实情况,扣1-2分。

4、未建立实施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开展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扣1-2分。

5、未按要求组织处罚案卷评查、法律知识测试活动,各扣1分。

6、未按要求进行行政处罚季度统计分析、通报,扣0.5-2分。全年日常监管处罚金额同比下降5%,扣1分;下降10%扣2分;下降10%以上扣3分。

7、未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察计划、未按要求上报执法监察工作情况,每次扣1分。

五、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10分)

1、未建立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台账,各扣1.5分;未按时上报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统计情况、未每季度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1次监督检查、未半年进行1次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公告,1例扣1分。

2、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未登记,1处扣0.5分;未对重大隐患未下达整改指令、未挂牌督办、未按时治理、未验收销号,1处、1情节扣0.2分;重大危险源未采取监控措施,1处扣0.2分。

3、未完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整顿关闭及煤矿瓦斯治理任务,1处扣2分。

4、年内中深孔爆破技术、分台阶(分层)开采、地下矿山机械通风1处不落实,扣0.5分。

5、未认真指导监督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2分。

6、未及时部署、认真开展上级部署的安全专项整治,1例扣1分。

7、未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行动督查扣1分;未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报告,1例扣0.5分。

六、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情况

(7分)

1、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扣1-3分。

2、未按要求深入开展“五创”、“五进”活动,扣1-3分。

3、未按要求开展“十、百、千”安全先进典型评比评选活动,扣1-2分。

4、未充分利用省局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工作,1-2分。

5、未按要求配合省局开展安全巡回演讲,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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