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充分发挥部门自身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三方成员单位要从全局出发,努力维护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整体性和权威性,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框架下开展工作。要认真按照省三方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三方机制运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所侧重、有所分工。劳动保障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制定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规则,行使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职权,在劳动关系宏观调控和指导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经贸部门要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与建设企业信用体系相结合,委托企业信用服务机构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征集社保费用缴交情况、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良好信息、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的警示信息等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并根据我市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信息征集和披露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宁德劳动保障网”上依法披露,情节特别严重的在有关新闻媒体依法披露。工会组织要加大组织建设力度,并充分发挥维权的作用,大力加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集中区)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集中区)工会对基层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水平。要巩固和完善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改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吸收到工会中来。企业家与企业联合会作为企业或雇主的代表,要积极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团结、教育和引导企业经营者提高自身素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加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企业与社会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要加强三方队伍建设,提高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的能力,提高为企业和雇主服务的质量。
五、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三方协调机制的建设,加强对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工作的领导,为三方机制建设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要按照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协调有力的要求,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提高三方机制协调结果的权威性,促进企业雇主与职工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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