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拓宽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按照统筹资源、突出重点、多方筹措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国家和上级政府各部门相关资金,加大对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的支持力度。设立半导体照明工程试点工作专项资金,各县(市、区)财政要将半导体照明工程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为推进郑州市半导体照明工程提供资金保障。鼓励半导体照明灯具生产企业与设计、施工企业相结合,向生产、设计和施工一体化方向发展,支持生产企业出资建设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
(三)培育产业,扩大政府采购
大力扶持郑州市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将经过示范工程检验,节能效果明显、配光合理的企业生产的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列入郑州市政府采购产品推荐目录。从2010年起,新建道路、公园、广场、改建的政府投资项目中涉及照明产品的,原则上应采用半导体照明灯具,否则政府相关部门不予立项。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施市长工程。为加强郑州市半导体照明应用工作,成立郑州市半导体照明示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郑州市人民政府赵建才市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市)、区政府和科技、市政、建委、财政、发改委、经委、规划、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研究制定郑州市半导体照明推广应用的重大决策,决定推广应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应用工程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将半导体照明工程纳入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安排。
(二)制定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政策导向,健全和完善法规、标准。借鉴国外相关先进标准,制定出规范的半导体照明灯具施工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对进入半导体照明工程的照明产品进行检测,保证产品和工程质量,确保推广应用效果。规范作业市场管理,结合照明行业实际,统筹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整合资源,节约资源。发挥政府资金的功效,建立统一管理体制,使城市照明规划设计更专业、建设施工更规范、运行监控更科学、产品器材选用更合理。充分运用国家质检网络和机制,加强器材市场管理。使各环节科学运作,各参与主体协调配合,整个照明相关产业积极联动。
(三)完善体系,强化节能评价和目标考核。建立完善郑州市半导体照明节能评价体系,科学评价节能效果。建立健全城市照明节能管理统计、监测制度,严格执行设计、施工、管理等专业标准和单位能耗限额指标,实行城市照明消耗成本管理。建立城市绿色照明、节能目标责任制,推广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完成情况纳入城市建设管理、生态园林城市等考核内容,纳入各县(市)区、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单位GDP能耗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郑州市各级机关办公场所要率先使用半导体照明灯具,景观照明和室内照明设施依法实行政府统一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