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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5、组织好现场的接谈、劝返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现场秩序。

  6、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全过程,收集相关信息,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及相关部门,提出下一步处置的意见。

  7、负责事后处置工作的督查督办。

  (三)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参加与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决策,并根据本部门职责具体展开工作。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为:

  综合管理部门(办公室):负责事件处置工作的协调、联络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征地管理部门:参与处置因土地征收、征用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地籍管理部门:参与处置因土地权属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土地利用管理部门:参与处置因土地利用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耕地保护及土地开发部门:参与处置因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规划管理部门:参与处置因涉及国土资源规划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矿政管理部门:参与处置因矿权纠纷、违法采矿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执法部门:负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人事部门:参与处置系统内因管理体制、人事制度改革及工资、福利待遇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处置系统内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后勤部门:负责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车辆保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和机关安全工作。

  (四)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接谈劝返组。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人任组长,各事涉业务处室(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负责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与上访群众代表接谈;负责在现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劝导上访群众返回到事件发生地解决问题。

  2、信息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和信访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现场的信息收集与报送。

  3、后勤保障组。由后勤中心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后勤中心和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落实交通工具和录像监控设施,根据需要安排好有关人员的用餐。

  4、安全保卫组。由后勤中心主任任组长,负责联系和协助公安干警维护现场秩序。

  5、医疗救助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由信访工作机构和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可能发生的突发疾病及伤病员医疗单位的联系及救助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启动预案

  1、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后,信访工作机构要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可控情况,决定启动预案开展处置工作,明确现场责任领导,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事件的处置工作。

  2、迅速通知事发地党委、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配合开展疏导、化解和劝返工作。

  3、根据需要,通报辖区公安机关派出警力,维持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

  (二)现场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及事涉职能部门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按各工作小组职能分工,开展处置工作。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直接与群众代表对话,听取群众意见,面对面做好疏导、劝解工作,缓和稳定群众情绪。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现场情势,按预案研究处置方案,确定答复意见。对群众提出的诉求,符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当场表明解决的态度;不能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明政策,解疑释惑;对不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问题,要劝导上访群众返回事发地寻求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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