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土资规[2009]2号)
各市(州)、县(市、区)、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维护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市场正常秩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厅财务处。
附件: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
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结算,维护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湖北省内的国家、省级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条款中的合同价款与支付及结算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以项目为结算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程竣工价款结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