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分工如下:
市食安委办要做好协调工作,及时展开此次专项行动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组织查处及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市工商局要加大对流通环节乳制品及以乳制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逐批次、逐产品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防止问题乳粉流入我市和隐匿存储。
市质监局重点检查乳制品及以乳制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及生产小作坊有无问题乳粉及销毁情况,要逐企业全面清查。要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市农林局要确保奶制品源头质量安全,彻底清查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中有无添加问题乳粉的情况,对生鲜乳收购站要逐一进行清查,保证奶制品源头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重点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是否有购进、使用和库存问题乳粉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这次专项行动的彻查和配合工作。
(三)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按照《
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问题乳粉案件,要坚决查处,对违法企业一律停产停业、吊扣证照、追究司法责任。各部门要相互通报案件情况,同时向上游追溯来源,向下游追踪流向,及时查明和销毁问题原料及其产品,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建立制度,及时报告案件。在突击检查期间,要建立紧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涉嫌问题乳粉案件,要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并在2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告市政府和市食安委办,在24小时内将相关情况报省级有关部门。对于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五)做好信息公布。要加强宣传,正面报道市政府保障食品安全的决心和采取的有力措施,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关心和重视。要正确引导舆论,解疑释惑,防止不实炒作。
(六)按时报送清查结果。各部门要及时认真做出总结,于2月10日前按附件1、2格式将集中清查完成情况、按附件3、4格式将清查销毁结果报市食安委办;3月20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市食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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