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加强监督指导,依法做好重点建设档案工作
档案业务建设是一项实践操作性很强的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特殊性,项目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县(市、区)重点办要根据每年市政府公布的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做好重点项目档案的跟踪、监督与指导工作,及时了解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动态,积极提供热情服务。各重点建设单位要按照《
福建省档案条例》、《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要求,在项目开工后6个月内,项目档案验收后1个月内和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分别填写档案管理登记表、档案预验收登记表、档案正式验收登记表(见附件),并分别报宁德市档案局和市重点办,宁德市档案局每年11月底前进行汇总公布并上报省档案局。同时应加强档案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之间相互联系,促进档案工作健康有效地开展。
四、要及时做好项目档案的竣工验收与移交工作
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福建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97〕10号)和《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闽档〔2007〕43号)以及《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移交办法》(闽档〔2003〕78号)规定要求,做好项目竣工档案及时验收与依法移交工作,避免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流失,积极为党和国家积累历史财富。
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对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贯彻落实《档案法》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宁德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2.宁德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预验收登记表
3.宁德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正式验收登记表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宁德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编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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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单位或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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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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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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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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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概算总投资
| 万元
| 计划工期
| 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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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单位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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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已完成的单位或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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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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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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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安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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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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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和资料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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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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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隶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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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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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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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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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档案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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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面积/档案工作其它用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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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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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档案和资料数量(正本)
| 卷(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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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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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档案日常监督、指导的上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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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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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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