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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级各类规划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工程,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力戒规划内容面面俱到、表现形式单一雷同,无针对性的弊病,使规划在解决实际问题、为人民办实事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强化深度,增强可操作性
  规划不能停留在难以考核的空洞口号上,要做好重大项目的筛选和指标论证工作;要继续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设置预期性、导向性、约束性指标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符合规划本身的功能定位;研究提出与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提高人民生活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指标。
  六、编制“十二五”规划的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前期调研阶段)
  2010年1月底前下发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各单位组织开展各专项课题的调研,完成专题调研报告,酝酿提出“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框架的初步意见,做好“十一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工作。
  (二)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
  2010年2月到2010年5月,研究提出“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各区级规划、专项规划牵头编制单位完成区级规划和专项规划,上报市政府审定。
  (三)第三阶段(纲要起草阶段)
  2010年6月至2010年9月,根据国家“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汇总区级规划、专项规划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项目的基础上,起草形成《嘉峪关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基本框架,组织召开各方面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加强衔接和论证。
  (四)第四阶段(规划形成阶段)
  2010年11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委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经过征求意见、论证、专家咨询等环节,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向市政协通报,提交市人代会审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和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二)组建专家队伍。聘请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全市“十二五”规划专家咨询组(见附件2),负责对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草案及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出具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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