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1、建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常态机制。冬、春季森林防火紧要期各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在此基础上,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全年性、经常性、日常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2、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常识培训。每年统一安排乡镇、村所有干部、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森林消防队全体人员、护林员及青壮年林农群众参加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扑火技能常识培训,使乡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明确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基本要求、安全扑火主要原则、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协调;一线扑火指挥员懂得安全扑火基本战术和火场组织指挥要领;扑火队员和林农群众熟练使用扑火机具,掌握森林火灾扑救安全常识及紧急避险方法。
3、设置固定宣传牌(墙)和开展警示教育。在乡镇村广场、林区公路两侧、进山路口、火灾易发地段以及风景旅游区等重点部位,设置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墙);在林区墙体、岩体等固定地方刷写墙体标语。汇编森林火灾典型案件宣传材料进行警示教育。在森林火灾发生地公开处理森林火灾案件,以案释法,扩大教育面。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和中小学校宣传教育。
(三)完善野外火源管控机制。
1、全面推行“五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森林防火期内,所有农户要100%与村民委员会签订野外生产性用火安全书,护林员100%在岗在位巡护巡查,对进入林区或在林区从事生产活动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农事和林事生产性用火要100%执行用火许可证制度,林区聋、哑、痴、呆、精神病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责任。
2、建立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按照《福建省高森林火险预警警报响应主要工作内容及一般程序》的要求,进行细化规范。
开展疏堵结合计划烧除,组织开展田边、果园边、林边、路边、村边等五边可燃物烧除,消除火灾隐患。
3、加强对野外火源的日常巡查、重点时段和重要部位严查,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采取有针对性的强制措施。从人员组织与分工、检查方式、处罚实施等方面,形成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完善岗位职责,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在岗在位、尽职尽责。
5、强化野外巡查和违章用火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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