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科技发展政策措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省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承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登记审核;审核有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牵头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拟订全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省科普计划;牵头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省科普工作;牵头组织举办全省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综合性科普活动;负责省级科普基地和示范基地认定;推动科普理论研究与科普创作;承办省科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发展计划处(基础研究处)。
研究提出科技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拟订全省基础研究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基础研究计划,协调省自然科学基金工作;负责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基地的建设;负责重点科技新产品工作;组织实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推动区域科技发展和市州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工作。
(四)重大专项处。
组织制定科技重大专项的有关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专项发展战略及年度工作重点;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评审立项、跟踪管理与评估验收等;统筹协调全省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负责省科技重大专项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和配套,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五)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省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建议;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省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归口管理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科研装备、实验动物管理、科技文献资源建设和负责科技期刊管理;负责编制并申报厅机关及厅属单位的基建计划,监管厅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六)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组织实施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能源交通、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科技支撑计划;推动工业领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生产力促进中心、火炬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组织管理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业设计平台等有关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