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工作。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力争年内再组建1~2家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
七、促进银行业充分竞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大庆设立分支机构,引进新的管理经验、金融产品、金融人才,提升大庆银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八、银行监管部门应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继续做好引进外资银行的可行性论证工作。
九、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制定出台相关办法,以政策、资金帮助农村信用社弥补历年亏损挂账、置换不良贷款、降低经营成本,支持农村信用社引入民间、社会资本,置换农村信用社存款化股金和历史包袱,提高资本充足率,力争在全省率先组建农村合作银行。
十、各级银行业机构要建立畅通、对称、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使银企项目对接经常化、制度化。各家银行要及时向政府汇报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定期不定期向银行推介优质项目,通报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经常和银行高管沟通交流,做到相互理解和支持。银行监管部门应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为各行(社)营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促进银行业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十一、不断致力于改善金融环境。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帮助各家银行清收不良贷款,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化解不良资产,加大对金融债权的依法保护力度,加强金融维权案件审理的独立性。集思广益,多策并举,倾力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共同建立和维护我市良好的金融环境。
十二、各银行业机构要进一步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力度,实行差别化的“抓降”措施,大型银行要努力做好不良资产“双控”工作,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应继续抓好不良资产“双降”工作。
十三、科学制定履职问责机制。各银行业机构、监管部门要尽快调整“履职问责考评办法”,对确实履职,但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要从轻或免于问责。
十四、加强监审联动。通过加强银行业内部审计与外部监管的互动联动,降低监管成本,减少重复工作,提高银行业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成果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