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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省委、省政府重要决定、决策贯彻落实的督查和情况综合;负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的反馈;负责全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业务指导;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一)信息处。
  负责收集、研究和综合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为省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编辑机关内部刊物、湖南省情和其他有关资料;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信息;指导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十二)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省政府领导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政府应急管理的文电、会务及其督查调研工作;承办省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政务公开工作处(电子政务办公室)。
  指导全省(含中央在湘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承担省政府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网站建设和电子政务相关工作;协调省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工作。承担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省政府机关保卫处。
  负责省政府机关大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院内重要会议、活动和领导住地及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信访部门处理群众集访,维护机关正常秩序。
  (十五)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省政府机关大院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单位行政经费的收支审核、报批工作,监督有关单位执行财务、财产管理制度;负责居住在省政府机关大院内的省级领导后勤服务工作。
  (十六)人事处。
  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省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呈报和政审工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省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为154名(含离退休管理服务行政编制22名)。其中: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9名,办公厅专职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负责人各1名,其中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厅级),副处级领导职数34名 (其中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名高配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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