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襄樊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8]73号)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开业的申请》(渤财鄂发〔2008〕26号)、《关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樊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渤财鄂发〔2008〕28号)、《关于对潘波任职资格核准的申请》(渤财鄂发〔2008〕31号)、《关于对郭发辉任职资格核准的申请》(渤财鄂发〔2008〕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襄樊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潘波的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郭发辉的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樊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三、核准十堰中心支公司、襄樊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地址分别为十堰市朝阳中路19号、襄樊市樊城区前进路31号,经营区域分别为十堰市行政辖区、襄樊市行政辖区。
四、上述中心支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