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吴汉臣等8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8]83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关于吴汉臣等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永保鄂字[2008]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吴汉臣符合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昌中心公司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王文胜符合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口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田岑强符合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胡祥璐符合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张杰符合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汪传发符合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