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进入2010年以来,全省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火灾事故。1月3日,遵义市务川自治县濯水镇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1月5日,黔南州龙里县哪嗙乡一村民自建商住楼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为此,省政府领导对加强消防安全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领导对进一步抓好消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当前,春节即将来临,全国、全省、全市“两会”也将召开,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引以为戒,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的高发势头,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现就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春节和“两会”期间,各类节日、庆典、集会活动增多,旅游、购物、娱乐活动频繁,又值亲友聚会、民工返城、学生回校之际,人员高度聚集。同时各类商品物资、生产资料展销、促销处于旺季,一些生产经营单位违章作业,冒险生产经营,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开聚集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风险增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要在责任书中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和奖惩办法,一级抓一级,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派出所的优势,把消防工作做深、做细。尤其是要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造册登记,密切关注,坚决维护消防安全形势和社会稳定。
二、结合春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工作特点,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工商、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切实结合这一特殊时期消防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