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构建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探索并完善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办法,提高课程实施水平,提高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2、提高国家课程的执行能力以及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建设管理能力,建立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共享机制,形成充满活力、与时俱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和各具优势的办学特色。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形成平等合作的新型师生关系,实现三维目标的有机整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4、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形成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促进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师的整体素质。
5、推进普通高中评价制度的改革,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和教学水平检测体系。积极探索对教师、学生和高中学校的评价改革,逐步形成促进学生发展、教师不断提高、学校不断发展的评价机制。
6、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的内涵发展,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加强农村高中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1、责任到位与通力合作相结合原则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政府行为,市教育局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部署和组织全市实施工作,制定实验方案,统筹、指导、评估、监督实验工作。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提供实验工作装备、经费和师资保障。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师资调配,协调高中教育资源共享,及时研究解决新课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狠抓实验方案的落实。学校是实验的主体,要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认真地、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教育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需要各部门的理解、支持与积极配合。因此,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共同研究制定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2、继承借鉴与开拓创新相结合原则
新课程实验要继承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经验,借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吸取先行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主动性和自主性,敢于改革,勇于探索,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注重在现有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创新,避免一切推倒重来的不科学的做法。
3、科研引领与以校为本相结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