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狠抓食品污染治理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省政府《通知》精神,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分工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继续实行“明确目标,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动态管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围绕着“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主要食品的污染开展全面治理,进一步强化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一)加强主要食品产销环节治理。在农产品生产环节,重点加强对使用农药、兽药、激素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和指导,规范种植、养殖行为,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产品认证,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快全市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农药残留产地监测网建设,建立完善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主产县区农残监测点建设并开展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产品药物和添加剂经销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快淘汰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进程,扩大禁止销售和使用范围;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开展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检测和液态奶中复原乳相关检测;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在食品加工生产环节,要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制度,强化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评价。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进行普查,健全企业档案,严查无证生产。推动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巩固大米、面粉、酱油、食用油、食醋等5类食品治理成果,基本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启动其余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在食品流通环节,要加强商品交易市场和经营单位的监管,推行“三绿工程”,推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质量承诺、检测公示、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公布等制度,推行“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的有效办法,完善市场巡查制度,完善监督抽查和监测办法,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要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全面推行猪牛羊定点屠宰和农村屠工制度,改造提升牲畜定点屠宰场,进行禽类集中屠宰试点;要在餐饮业和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