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区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6〕203号)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电业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区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审批的请示报告》(漳规〔2006〕18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编制的《漳州市区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局应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依据《规划》的要求和专家组的评审意见,认真制定市区电力设施建设的各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方案。
三、你局应加强对市区电力设施建设工作的监管力度,努力改善市区电力设施,保障市区用电安全,确保《规划》的各项指标的完成,为我市建设生态工贸港口城市提供保障。
四、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如确需重大调整,应依法报原批准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