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10年1月10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领会
《决定》精神,明确我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
1、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居安思危,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切实解决我省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3、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为主线,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着力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夯实党的基层基础,着力健全民主集中制,着力密切党群关系,着力完善惩防腐败体系,着力创新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坚强保证。
二、大力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4、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认真总结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验。省委中心组每月举办1次“广东学习论坛”、每两个月举办1次集中学习讨论会,市、县两级党委中心组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集体学习论坛或集中学习讨论会,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8天。推进科学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