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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安监局关于漳州市“十一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通知

  三、面临形势
  “十一五”期间,是加快工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
  有利因素。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十一五”期间我们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保证。党中央、国务院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确立了“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省第八次党代会《报告》和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都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保障措施,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这些都为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推动我市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领导保证。二是随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日益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位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环境将不断改善。三是全市安监机构队伍建设的加强,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权工作的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将进一步增强,必将有力促进“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四是有关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出台和安全生产投入力度的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加快和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将不断得到改善。五是“十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使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和把握安全生产规律,集中力量攻克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从而不断提高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此外,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也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全新机遇,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也更加激发了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不利因素。一是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较为严峻,保持和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基础仍较脆弱,特别是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生产等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难以根本上得到扭转。二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与安全生产的矛盾依然突出。在现有条件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难以在短时间内根本改变,一些地方、一些行业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率、低回报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难度大、步伐慢,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领域内,一些安全保障水平较低的企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三是根据工业化进程中的事故发生规律,我市还处在事故易发期,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突发性和不确定因素增多,由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问题可能与环境污染、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引发的问题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影响社会的稳定。四是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仍较突出。五是一些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历史性、体制性、机制性问题还很难在短期内得到根本解决。
  “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安全生产工作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既要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妥善应对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因此,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构筑“平安漳州”的战略部署,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真抓实干,同心协力,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安全发展,实现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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