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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广电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今年内完成已建“村村通”卫星接收机的“模改数”工作
  2007年要完成已建“村村通”卫星接收机的“模改数”工作。广电总局计划今年下半年关闭模拟卫星转发器。根据这一技术转变,我市2002年以前已建的163个村使用的模拟卫星接收小前端必须在今年更换为数字卫星接收机,原则上要改为采用“村锅”直接接收。如果有建立长效机并且实践证明运行情况良好的小片网,也可以采用对小前端进行数字化改造办法实现模数转换。
  (三)积极推进广播电视高山发射台站改造工作
  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是政府提供的广电公共服务内容。全市现有县以上广播电视高山传输发射台站主要承担传输和转播中央、省、设区市和县(市)四级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当地的任务,属于新时期“村村通”工作和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广电部门要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广电局的统一规划和部署,认真做好转播中央台、省级台节目的高山发射台站改造。
  市、县两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要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分布实施,在完成对转播中央台和省级台节目的高山台站改造的同时,一并解决。更新改造工作与“村村通”建设工程同步安排,分三年完成(2007-2009年),2010年进行扫尾和验收。
  (四)分级承担落实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经费
  1、“村村通”工程建设经费和已建“村村通”小前端模拟卫星接收机的改造建设经费由省、市两级政府负责。省政府已明确拿出9200万元做为全省“村村通”工程建设补助经费(模改数经费另行确定),市财政分三年安排“村村通”工程建设经费138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2、发射市级广播电视节目的设备更新改造经费由市负责解决。
  3、发射县(市)广播电视节目的设备更新改造经费由县(市)负责解决。
  4、运行经费。落实和保证运行 维护经费是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保障。运行维护经费按省政府的要求,实行分级承担。“村村通”这块,省级为主负担电费,省财政厅每年安排400万元,市级为主负担设备维修经费,市财政从明年起每年安排40万元,不足部分和有关维护人员补助经费由县负责。市、县两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经费由市、县两级政府财政各自解决。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一)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牵头,广电、发改委、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要切实把做好“村村通”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积极推进“村村通”工作的部署落实。
  (二)各级广电、发展改革委、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积极筹措资金,认真制定技术方案,扎实推进。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村村通”工程建设的监督,并做好验收检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各级广电部门对“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模改数”建设经费、运行维护经费要建立专户管理,要加强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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