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科学编制水运发展规划。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划,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全市航道网规划、港口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与产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水利规划、电力规划以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等的衔接、协调,规范规划编制程序,严格规划执行,切实加强规划控制。
(十)深化水运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统一、高效和有利于形成综合运输体系”的原则,加快构建市、县两级港口行政管理体制,落实港口行政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能、规范港口管理;加强港口行政执法,维护港口经营秩序,保障港口安全生产,切实强化对港口的行业管理;进一步深化海事、航道等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水运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十一)加强水运依法管理。在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江苏省港口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
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和《
徐州市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工作,适时出台适应徐州水运发展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不断完善水运管理的法规体系,将水运建设和行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为水运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四、做大做强水运产业
(十二)提升港口企业整体实力。鼓励港口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以资产为纽带,以合资合作为主要形式,加快实施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鼓励大型港口企业成片开发建设公用作业区,参与开发区、专业化公用码头等的建设与经营,努力提高港口资源的公共服务效能。鼓励、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港口建设,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国家投资体制改革要求的港口投资和运营管理模式。
(十三)推进航运企业全面发展。营造开放、公平、规范的航运市场环境,吸引民间资本进入航运服务业;放宽市场准入政策,降低门槛,简化程序,鼓励各种社会力量进入航运市场;积极支持航运企业调整结构、整合资源、兼并重组、加强合作,支持大型航运企业集团进入徐州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