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漳州市“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漳政办〔2007〕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事局制定的《漳州市“十一五” 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漳州市“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
(市人事局 二00七年十月十七日)
为全面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我市“依港立市、工业强市、开放活市、科教兴市”发展战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2010年福建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福建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结合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出、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方针,以提高公务员队伍本领和培育公务员精神为目标,进一步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提高培训质量,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推进海峡西岸港口大市、工业强市、生态名市建设和构建和谐漳州,实现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把公务员培训作为提升我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确定相应的培训专题,把研究和解决海峡西岸港口大市、工业强市、生态名市、和谐漳州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课题,大规模开展培训,努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提升能力。始终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公务员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升我市公务员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以及心理调适等方面的能力,把公务员能力培养贯穿公务员培训的全过程,促进公务员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