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第十批省级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
(浙科发农〔2009〕283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实施意见》(浙科发农〔2004〕52号)规定,我厅在对各地申报的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单位形式审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现场考察和集中评价。现根据专家组的评价推荐意见,经研究,同意“杭州大一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第十批浙江省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单位(见附件)。请各建设单位根据《浙江省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抓紧组织建设实施。
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牌匾由我厅统一制作颁发。
附件:第十批浙江省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第十批浙江省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序号
| 研发中心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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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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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州大一生物液体肥料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 杭州大一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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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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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东来天然生物制品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 浙江东来天然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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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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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绍兴县绿神龟鳖产业科技研究开发中心
| 绍兴县绿源水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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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绍兴县润露绿色食品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 绍兴县润露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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