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建成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政府要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对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则要加大改革力度。每个建制镇要设立一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民事业性质的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按照功能可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质核定的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乡镇撤并后的卫生院由当地政府按照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妥善处置,原则上将非驻镇卫生院作为乡镇卫生院的分院或门诊部,防保机构、村卫生室逐步纳入统一管理。每个行政村或3-5千人口建成一所村卫生室,推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市及县(市)政府制定和实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城市卫生资源配置,充分利用现有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等资源,发展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城市(含县级市城区和县城镇)原则上按每3-10万人或街道(镇)所辖范围建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统一规范为“××区××(街道名称或社区名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得再兼挂其他医疗机构牌子。根据需要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同时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快推进社区卫生多元化发展。
(九)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县级医院建设,发挥其医疗技术指导中心作用,到2011年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基本现代化标准要求;各地要抓住国家和省对经济薄弱地区县级医院建设给予扶持这一有利时机,搞好县级医院建设。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中心卫生院改造、村卫生室房屋和设备建设,确保乡镇卫生院具备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等综合服务能力,村卫生室切实承担起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完成111所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2192个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任务;各地要积极争取省扶持经济薄弱地区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完成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社区在公共卫生
服务、初级诊疗、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等方面的功能,积极争取省扶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项目;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到2011年完成主城区35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县(市)、贾汪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并实施规范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每个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
(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提出意见,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并报省、市编办备案。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总量,按照规定程序报省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和人员编制结构比例范围内,按规定合理配备具有法定执业资格或国家规定的技术资格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对不符合准入或报考国家卫生资格条件的新进人员,不得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不得超编进人。人员聘用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和分类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人员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下发文件和部署工作不得涉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编制方面的内容。
(十一)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对于全民事业性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制,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积极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有条件的地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上缴同级财政,支出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核定。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在村卫生室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村卫生室收支纳入乡镇卫生院财务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地政府对村卫生室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等给予适当补助,保证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对村卫生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认真进行考核,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对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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