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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云霄县2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云霄县2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政地〔2007〕365号)


云霄县人民政府:
  你县云政综〔2007〕172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依法收回云霄县下河乡人民政府经土地登记、土地使用证号为:云国用(2006)第01575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2398公顷;国营云霄和平农场经土地登记、土地使用证号为:云国用(2006)第70744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44公顷。合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3.6798公顷,作为云霄县政府储备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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