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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同意长兴县妇幼保健院增加核定床位的批复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同意长兴县妇幼保健院增加核定床位的批复
(浙卫发〔2009〕287号)


湖州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长兴县妇幼保健院要求增加核定床位数的请示》(湖卫〔2008〕104号)悉。经研究,同意该院增加床位80张,总核定床位增加至200张,所需床位数在全市床位配置指标中调剂。新增床位从实际开放之日算起,增加床位后卫技人员编制应及时调整到位。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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