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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漳州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确保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平稳进行,于2008年春节前完成。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于2008年2月21日前将调整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
  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和支出计划

项 目调整标准(元/人.月)支出计划(万元)
市直1143991
芗城114685
龙海1141274
漳浦1141441
云霄114694
诏安114689
东山114489
南靖114840
平和114890
长泰114644
华安114193
合计1141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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