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政综〔2008〕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漳州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四日
漳州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源头预防腐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现就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遵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为,树立行政机关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范围
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单位。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一项不断完善的渐进工作,当前主要以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自由裁量权为重点,待条件成熟再逐步扩大到其它行政执法行为。
三、工作任务
通过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排除不相关因素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干扰,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的现象,并以此为突破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确定行政自由裁量的范围。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在前两年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梳理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自由裁量事项,明确现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以及处罚的违法行为、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强制措施、处罚种类、处罚标准及幅度等,行政许可依据包括颁布机关以及许可的条件、程序、时限等),确定本单位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自由裁量事项,并编制目录。
(二)明确行政自由裁量的条件。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对行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涉及的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决幅度、实施种类以及时限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制定出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执行标准,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让行政执法裁量准确明了,让群众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