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6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7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18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9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20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21 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22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23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24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25 工作动态;
30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01至12、25、30为省政府及其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代码;01至16、25、30为各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代码;01、17至25、30为乡(镇)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代码。26至29为预留类别代码,用于新增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或各单位自有类别代码。
省政府各部门发布本部门政府公开信息时,可按照国家部委具体分类要求发布;信息类别代码要按照本说明的要求编制。
3.生成年度
是信息生成或变更的年度,即索引号的第14至17位。
4.流水号
是一组顺序号,即索引号的第19至23位,由5位数字组成。在一个信息发布主体内,流水号按同一年份里信息发布时间顺序由“00001”开始连续编号。
索引号的第8位、第13位、第18位是连接号“-”。
(二)名称
是指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三)发布机构
是指信息发布主体的名称。
(四)内容概述
是对所发布信息的简要概括,字数控制在150个汉字内。
(五)生成日期
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六)备注/文号 是用于填写文号或信息相关的说明。
附件4:
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内容规范
一、链接规范
1.新闻、信息类通常用新开窗口方式打开。
2.顶部导航、底部导航通常采取在本页打开,特殊栏目和功能可新开窗口。
3.标题的链接不要用脚本弹出窗口,应直接链接到正文页面的网址。
二、栏目页面规范
1.文章列表应包含在一个
标记内。
2.标题链接元素不要包含日期,
正确的格式如下:
省“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全体会议召开 (2007-08-22) 。
3.若标题太长需要截断用“...”省略的,链接标记上还需要加上“title”属性提示完整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