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


  附件2
福建省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2008版)

  目录

  01 机构职能
  02 法规规章和规范
  03 规划计划
  04 统计信息
  05 财政预算决算
  06 行政事业性收费
  07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08 行政许可
  09 重大建设项目
  10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 应急管理
  12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25 工作动态;
  30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附件3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现就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方法说明如下。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可参照说明,编制各自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入编范围
  信息公开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编制格式及其释义

  格式:

索引号名 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备注/文号


  数据结构:

数据项名字段类型文字类别字段长度(字节)
索引号字符型字符23
名 称字符型汉字120
发布机构字符型汉字40
内容概述字符型汉字300
生成日期日期型日期型8
备注/文号字符型汉字100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